
企業為何需要員工團險?
法
降低雇主對「職業災害」補償的財務壓力。
理
雇主以合理成本,將資金做有效的運用。
情
提昇公司形象、員工保障、降低流動率。
購買團險的目的
依據法令規定團險得抵充雇主責任,降低雇主對職業災害補償的財務壓力。
相關規定: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一項、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台勞動三字第017676號函
雇主之職業災害風險
職災發生時,企業除了營業、財產的損失,當員工受傷、無法工作,甚至嚴重到失能或死亡,企業更需起責任,依勞基法規定,不管雇主有無過失,雇主有以下五項補償責任:

醫療補償
補償
「必須之醫療費用」

工資補償
公傷醫療、休養期間,補償原領工資

工資終結補償
40個月平均工資

失能補償
依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給付1. 5~60
個月平均工資

死亡補償
45個月平均工資
(含喪葬費)
勞工發生職災時之雇主責任

主要保障內容
員工團保的主要核心是意外險,因為職災的發生通常都屬於意外,主要內容如下:
意外身故/失能
一般意外身故/失能
大眾運輸意外身故/失能
電梯意外身故/失能
重大燒燙傷保險金
意外醫療
意外傷害實支實付
意外日額
意外傷害住院日額
加護病房醫療保險金
骨折醫療保險金
門診手術醫療保險金
每一員工
年繳保費
職業等級1~3級 1,500~4,500元/年(視計畫別)
職業等級4級 4,500~15,000/年(視計畫別)
加強保障
除了意外險,依員工職務需求、工作內容不同,可各別選擇加強保障,內容如下:
定期壽險
身故保險金
完全失能保險金
住院實支實付
病房費
雜費
手術費
住院日額
一般住院日額
加護病房日額
燒燙傷病房日額
癌症重大疾病
癌症醫療
重大疾病一次金
每一員工
年繳保費
依員工年齡、體況費率不同
歡迎聯絡保險匠團隊說明
企業保障
企業即使依法規投保職災保險、員工團保,仍有可能出現保額理賠不足,工資補償、工資終結補償也無法以員工團保來cover,對企業來說這可能是一筆不小的風險,企業可選擇讓保障更完整的雇主補償責任保險,或是針對特定風險補強保障,舉例如下:
職業災害
傷害保險
工資補償、工資終結補償、失能、死亡補償
(扣除職災保險給付部分)
職業傷害保險給付
附加條款
職業傷害身故/失能
喪失工作能力
傷害保險
傷害喪失工作能力
保險金2萬元/月
(最高給付20年)
每一員工
年繳保費
依職業等級、各公司職災編號費率不同
歡迎聯絡保險匠團隊說明
相關投保規定
1.投保人數最低5人
2.要保單位:係合法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公司組織行號、法人機構或公、工會團體。
3.員工:指要保單位所僱用領有固定薪水且正常工作之員工。
4.承保年齡15足歲至69歲,可續保至70歲
預約雇主責任保險、團險報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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