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業為何需要員工團險?

降低雇主對「職業災害」補償的財務壓力。

雇主以合理成本,將資金做有效的運用。

提昇公司形象、員工保障、降低流動率。

購買團險的目的

依據法令規定團險得抵充雇主責任,降低雇主對職業災害補償的財務壓力。
相關規定: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一項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台勞動三字第017676號函

雇主之職業災害風險

職災發生時,企業除了營業、財產的損失,當員工受傷、無法工作,甚至嚴重到失能或死亡,企業更需起責任,依勞基法規定,不管雇主有無過失,雇主有以下五項補償責任:

醫療補償

補償
「必須之醫療費用」

工資補償

公傷醫療、休養期間,補償原領工資

工資終結補償

40個月平均工資

失能補償

依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給付1. 5~60
個月平均工資

死亡補償

45個月平均工資
(含喪葬費)

勞工發生職災時之雇主責任

主要保障內容

員工團保的主要核心是意外險,因為職災的發生通常都屬於意外,主要內容如下:

意外身故/失能


一般意外身故/失能
大眾運輸意外身故/失能
電梯意外身故/失能
重大燒燙傷保險金

意外醫療


意外傷害實支實付

意外日額


意外傷害住院日額
加護病房醫療保險金
骨折醫療保險金
門診手術醫療保險金

每一員工
年繳保費

職業等級1~3級 1,500~4,500元/年(視計畫別)
職業等級4級 4,500~15,000/年(視計畫別)

加強保障

除了意外險,依員工職務需求、工作內容不同,可各別選擇加強保障,內容如下:

定期壽險


身故保險金
完全失能保險金

住院實支實付


病房費
雜費
手術費

住院日額


一般住院日額
加護病房日額
燒燙傷病房日額

癌症重大疾病


癌症醫療
重大疾病一次金

每一員工
年繳保費

依員工年齡、體況費率不同
歡迎聯絡保險匠團隊說明

企業保障

企業即使依法規投保職災保險、員工團保,仍有可能出現保額理賠不足,工資補償、工資終結補償也無法以員工團保來cover,對企業來說這可能是一筆不小的風險,企業可選擇讓保障更完整的雇主補償責任保險,或是針對特定風險補強保障,舉例如下:

職業災害
傷害保險


工資補償、工資終結補償、失能、死亡補償
(扣除職災保險給付部分)

職業傷害保險給付
附加條款


職業傷害身故/失能

喪失工作能力
傷害保險


傷害喪失工作能力
保險金2萬元/月
(最高給付20年)

每一員工
年繳保費

依職業等級、各公司職災編號費率不同
歡迎聯絡保險匠團隊說明

相關投保規定

1.投保人數最低5人

2.要保單位:係合法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公司組織行號、法人機構或公、工會團體。

3.員工:指要保單位所僱用領有固定薪水且正常工作之員工。

4.承保年齡15足歲至69歲,可續保至70歲

預約雇主責任保險、團險報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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